紅網株洲12月23日訊(通訊員 羅倩妮 羅輝)在電子游戲賭博的“捕魚機”上花了不少錢後,賭癮頗重的株洲青年夏某決定換種活法——自己開一家“捕魚機”賭場。開業頭15天,“上進”的夏某賺了3萬元;第16天,他被抓了。12月22日,株洲市天元區檢察院以涉嫌開設賭場罪對夏某提起公訴。
  “我以前自己就喜歡玩捕魚機,覺得玩得很過癮”,夏某決定把“興趣”當成“事業”,自己開了一家賭場。今年10月5日,夏某在天元區某網吧二樓租了一間房,準備開“捕魚機”賭場。他從朋友處花7000元購買了一臺供8人玩的二手“捕魚機”,聘請了兩名服務員收錢、記賬。夏某規定,玩家單次最少購買10元,上不封頂。開業幾天后,夏某覺得這台機器的贏率比較高,自己沒什麼利潤,就又花6500元購買了一臺二手捕魚機。
  每天兩名服務員的工資是400元,房租100元,免費提供煙、水、檳榔、飯,每天開支1000元左右。但兩台捕魚機一起工作,夏某還是獲利很多,最多一天有5000元。
  但夏某的“好景”並不長久。10月21日凌晨,夏某的捕魚機場子被公安機關查獲。據查,開業15天,夏某獲利3萬元。  (原標題:“上進”賭徒改開賭場被抓 自稱興趣與事業相結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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